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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1、长春pos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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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执行按自然年度缴费,设立集中缴费期。2020年是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过渡期间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之后每年的第四季度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2020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学生、幼儿园儿童、以及未满18周岁的居民缴费标准为200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自2019年12月1日起,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已存到银行卡中的存款暂不能由银行自动扣款实现缴费,为避免断保风险,请及时选取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方式缴费。
具体缴费渠道为:
咨询渠道:
吉林医保微信公众号
长春医保微信公众号
缴费渠道变化:自2019年12月1日起,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已存到银行卡中的存款暂不能由银行自动扣款实现缴费,为避免断保风险,请及时选取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方式缴费。
具体缴费渠道如下:
1.银行缴费渠道
目前,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已参保缴费人员可直接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未参保缴费人员请先到各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到银行柜台窗口办理缴费手续。
2.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或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小程序,首次进入系统自动提示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即完成实名认证过程。进入“我要缴费”功能后,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后,或通过扫描身份证识别信息后,选择缴“医疗保险”,确定缴费金额后即可通过微信完成缴费。
3.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缴费渠道
已在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可通过吉林税务APP、吉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跳转至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选择“银联实名认证注册”功能注册新用户,登录系统后选择“社保缴费办理”功能;也可通过登陆吉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个税/社保”模块注册新用户,登陆系统后进入“我要办费”,选择“社保缴费办理”功能。进入该功能后,可选择为自己或他人缴费,选择需缴费的险种后,即可提交缴费。用户可使用建行龙支付、微信、支付宝或银联APP扫描二维码支付。
4.移动POS机缴费渠道
为了便利广大缴费人员,税务机关开发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移动缴费POS机,将于近期发放至医院、社区、街道、村镇、学校等代收单位。在代收单位开展代收工作期间,缴费人也可通过移动缴费POS机完成刷卡缴费。
5.建设银行“裕农通”缴费渠道
为了便利广大农村缴费人,参保人可到建设银行在各行政村设立的“裕农通”代办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覆盖人群变化
1.具有长春市户籍或居住证,且年龄超过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以及其他具有我市户籍或居住证未满18周岁的居民。
缴费时间、周期变化: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执行按自然年度缴费、设立集中缴费期。2020年是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过渡期间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止,之后每年的第四季度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
缴费标准变化:2020年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学生、幼儿园儿童、以及未满18周岁的居民缴费标准为200元,年龄的确认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原缴费周期未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在预缴期内缴纳2020年度保费的同时,补缴2019年剩余天数保费;已缴费至2020年的,在预缴期内按照290元的缴费标准补缴2020年度剩余天数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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