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pos机过户,股票过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新闻资讯2  |   2023-06-16 10:12  |  投稿人:pos机之家

网上有很多关于中汇pos机过户,股票过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中汇pos机过户的问题,今天pos机之家(www.poszjia.com)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中汇pos机过户

中汇pos机过户

作者 | 姜新录

近日,上市公司A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股东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关于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股份过户和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分立中,A公司的股东甲集团分立成为甲集团(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在分立过程中,甲集团需要将持有的部分A公司股票过户到新设公司。那么在将上市公司股票过户时,增值税该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和财税〔2016〕36号提到,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由于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上述文件仅列举了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并未提及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等。因此,现行政策并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征管中常有争议。很多人认为,在重组过程中,纳税人将除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外的资产过户,需要缴纳增值税,甚至包括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那么,分立过程中的股票过户能否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规定的股票无偿转让政策呢?我们认为,虽然目前40号公告并未对“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行为进行定,但分立中相关方将资产过户到新设公司,取得了新设公司的股权,属于有偿转让,因此也不能适用40号公告。

我们认为,借鉴“TOGC”规则(Transferof a business as a going concern),即“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业务转让”,对符合“持续经营前提下的业务转让”行为,不论是货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还是其他无形资产,都是企业整体资产的组成部分,均应该不征收增值税。而且,由于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并不等于企业单项资产价值的简单相加,如对单个资产征税,如何定价也是问题。

当然,我们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明确此问题,以避免税企争议,增加企业重组中税务事项的确定性。

以上就是关于中汇pos机过户,股票过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中汇pos机过户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发请带上网址:http://www.poszjia.com/newsone/68883.html

你可能会喜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babsan@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