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江西电签pos机,全链条全方位打防管控电诈犯罪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江西电签pos机的问题,今天pos机之家(www.poszjia.com)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1、江西电签pos机
江西电签pos机
原标题:
全链条全方位打防管控电诈犯罪
全省法院四年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 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法院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及关联犯罪案件共计5626件9852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2091人,被害人数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21亿元。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严打击目标不放松,积极参加“断卡”行动、“春风”行动,加强沟通协调和法治宣传,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会上同时发布六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电诈手段花样翻新 四年来被害人数超过2.5万人
近年来,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我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段迭代更新,种类五花八门,在仿冒型、交友型、交易型等传统类电信网络诈骗一直保持高发、多发态势的同时,网络贷款、金融投资、博彩“杀猪盘”等新型诈骗手段不断涌现。
“只要在这个网站上投钱,我包你稳赚不赔!”通过诱使被害人在其建立的网站上建立私人账户参与赌博,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间,陈某金(已判决)等犯罪团伙诈骗共计130万余元。
“因丈夫丧失生育能力,为继承丈夫巨额家产,现找一名健康男性与我共育一个小孩,如有诚意我将先付100万元定金,成功怀孕再付400万元报酬……”利用变声软件,男子汤某某摇身一变成“富婆”,伙同他人编造“重金求子”圈套。自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汤某某等9人通过上述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0万余元。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方式更加专业,作案手段更加精准,实施对象从不特定向特定转变,得逞率更高,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网络时代的‘社会毒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建平表示,电信网络诈骗正在从单纯的治安问题成为影响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乃至国家政治安全的严重社会问题。
2017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法院审结诈骗类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关联犯罪案件共计5626件9852人,其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811件2091人,被害人数超过2.5万人,涉案金额高达4.21亿元。
加强涉案财物追缴 去年为被害人挽损3000余万元
在电信诈骗犯罪领域,转移赃款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产业链”,增加了打击难度。全省法院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让犯罪分子付出最大犯罪成本,全面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的关联犯罪,捣毁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温床”,实现“断链”目标。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对349名电信网络诈骗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适用率为16.69%。严格控制和掌握适用缓刑的范围和条件,一般不适用缓刑。
2016年9月始,被告人林某、胡某某夫妇冒充通信公司工作人员,以提供积分兑换礼品服务为名,先后聘请被告人姜某某等40余人作为话务员,获取20余万条手机用户个人信息,其后变卖获利。而其许诺给被害人的礼品价值远低于在官网实际兑换的虚拟商品,甚至不履行兑换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被告人林某、胡某某共计骗取他人财物212万余元。
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被告人胡某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对其他2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至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刑罚;扣押在案的74万余元、冻结在案的被告人胡某某88万余元、林某4.5万余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由林某、胡某某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被告人在各自的犯罪金额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扣押在案的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全省法院借鉴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工作理念和法律手段,切实加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追赃挽损工作,让犯罪分子无利可图,确保“治本断根”。对扣押、查封在案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应缴尽缴,及时返还被害人,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仅2020年,全省就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018.74万元。
全力推进“断卡”行动 审理涉“两卡”犯罪案47件判处128人
河南党某某及省某某为通过将他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所得套现、取现获利,购买POS机、笔记本电脑等工具,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及手机卡,并制作用于招揽“生意”的小广告卡片联系业务。2018年3月14日至16日,两名被告人先后9次通过刷卡、取钱、送钱等方式转移电信诈骗所得共计106.72万元,并按照15%比例获取手续费。
上饶市广信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还帮助他人转移诈骗资金并取现,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人党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公安机关扣押的人民币459629元,扣除已返还被害人廖某人民币308000元,剩余人民币返还各被害人,责令被告人党某某、省某某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7571元。
据了解,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系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严从快方针,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及涉“两卡”犯罪案件。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只有形成全链条打击、全方位管控,才能彻底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土壤,有效遏制其多发高发态势。”省高院刑二庭庭长曾华认为,“断卡”是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治本之策、当务之急,其目的是对电信网络诈骗实现金融、通信、互联网和司法机关等全链条全方位的打防管控。
据悉,从“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至今年3月底,全省法院共审理涉及“两卡”犯罪案件47件,判处128人,惩治了一批开办、贩卖“两卡”的违法犯罪分子,这对于斩断非法开办、贩卖“两卡”产业链,铲除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土壤,发挥了积极作用。
内容来源:新法制报(文/王白如 记者陈佳)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电签pos机,全链条全方位打防管控电诈犯罪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江西电签pos机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