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哪里有办理pos机的

 新闻资讯2  |   2023-08-04 14:15  |  投稿人:pos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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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哪里有办理pos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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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7月20日至8月20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对城厢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3月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抓实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我区反馈意见后,区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统一思想认识,原汁原味传达学习反馈意见。区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把握省委要求和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书记林桦同志多次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决果断的措施抓实抓好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省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整改落实。林桦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导,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在区委的组织带动下,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认真落实,形成了区镇村三级联动、各部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快有效落实整改任务。区委针对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反馈的4个方面16项问题,研究出台《落实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关于对莆田市城厢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莆城委发﹝2016﹞6号),细化分解26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均对照区委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及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四)突出问题导向,立说立行持续强化督促整改。区委能立说立行、即知即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把整改问题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同时,强化督促检查,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区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集中力量抓好问题整改特别是组织核查巡视组移送的81件信访件,其中检举控告类66件,业务外15件;66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中,除2件属处级干部移交市纪委外,6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23件,涉及科级干部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向我区反馈了在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层层传导压力。区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先后召开9次区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推行清单化管理、信息化监管、系统化考核、刚性化问责的“四化联动”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建立“共性清单、个性清单、问题清单”三项清单、开发运用党风政风“e卡通”管理系统、落实主体责任函告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实行“双述双问双评”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先后报道了我区开发运用党风政风“e卡通”平台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做法。建立“三级约谈”机制,即区委书记采取集体约谈、“一对一”约谈等形式,约谈区委班子其他成员32人次;区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现场办公、工作部署,约谈分管联系的镇(街)、区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68人次;各镇(街)、区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采取以谈促改等方式,约谈所在单位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107人次,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坚持教育为先。区委先后召开4次区委常委会、14次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以及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并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展学习贯彻《准则》、《条列》“六个一”系列活动、举办廉政油画展、开设科级干部“夜间学堂”、推行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开通“今日城厢”纪律教育微信平台、编印《百家家训》书籍等,营造崇廉、尚廉的氛围。《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日报》先后报道了我区利用微信平台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在线测试和开展“抓党风、扬家风、树新风”系列活动的做法。

三是扎紧制度笼子。深化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出台《加强“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的暂行规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置公开、优惠政策项目公开、渔船燃油费补贴公开等8个权力运行网上公开系统,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专项资金补助、国有资产管理、惠民资金监管等领域的风险管控,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倪岳峰对我区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出台《城厢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清权厘权、减权简权、确权制权等工作环节的督查通报、回访,推动“三单一图一改”全面落实。目前,区级38家单位共保留行政权力2606项,41家单位梳理编制部门职责382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47项目。

四是注重抓早抓小。开展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级试点工作,出台《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制度,通过发放“遵守招生纪律”、“廉洁征迁”以及“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函”、查处典型案件等措施,切实维护纪律权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转变执纪审查方式,去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34人次,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74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82.86%。

五是加强执纪审查。区委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全力支持纪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区纪委切实履行监督主业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去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件443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409件(次);立案218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36件,经济类大案21件;结案1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严肃查办了区农业局原局长许建新、区发改局原局长林德华、区旅游局原局长林曦宇、区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原局长方玉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长林永忠等科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以及常太派出所原民警肖志辉、华亭第二中心小学原校长蔡国柱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区外经局长陈丽娟公车私驾的问题,已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土地出让领域问题仍然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情况自查工作。经自查,2011年以来,全区共出让经营性房地产用地17宗,出让总面积1790.43亩,出让金总额58.6965亿元(含滞纳金2841.72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针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泗华滨溪B地块与龙桥街道洋西片区四期(电商未来城)地块存在仅有1个竞买人且成交的问题。经查,泗华滨溪B地块与龙桥街道洋西片区四期(电商未来城)地块出让前,区政府已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公布出让行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买,并未限制竞买人数。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明确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人数问题的复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条第三款:“拍卖作为一种市场交易方式,核心是公开竞价,对竞买人的数量没有限定”的规定,泗华滨溪B地块与龙桥街道洋西片区四期(电商未来城)地块出让属于公开竞价。

二是开展工业用地闲置问题专项整治。2011年以来全区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28宗,其中,已动工建设22宗,未动工建设5宗,未到动工建设时间1宗。区国土资源分局通过采取设立公示牌、发放温馨提示函、履约催告函、约谈通知书、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等措施,督促企业尽快动工建设。截至目前,莆田市庄严苑工艺品有限公司、东盛工贸有限公司、万升鞋业有限公司、三海鞋业有限公司、艺峰工艺厂等4家企业已动工建设;金彩纸塑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图审;台兴食品有限公司边投产边建设;万升鞋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亚明食品有限公司、新步鞋业有限公司正在厂房装修,准备投产;贺喜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正在引导企业项目嫁接;鸿圣纸业有限公司、锐马(福建)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竣工期限已到,已发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正在调查取证。同时,已对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开展土地出让金催缴工作。我区经营性商业用地,均由莆田市人民政府统一拍卖,出让金收支均由市财政局管理,我区只负责土地征迁安置工作。龙桥街道洋西片区电商未来城项目属经营性商业用地,该地块于2015年4月30日公开拍卖,竞得人为厦门联发(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中标价6.7亿元,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2015年6月15日)约定支付金额3.35亿元,第二期(2015年11月15日)约定支付金额3.35亿元。目前,厦门联发(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其中2015年6月15日缴纳第一期出让金3.35亿元,2015年9月18日缴纳第二期出让金33893.9万元(含出让金利息393.9万元)。对于工业用地,2011年以来全区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共28宗,出让金总额25933.41万元,目前已收缴工业用地出让金25917.91万元,尚有15.5万元出让金未缴纳到位(欠缴业主莆田华丰公司面临破产重组,剩余出让金缴纳暂有困难),区国土、财政等部门已发放催款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4月底前缴纳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但该企业仍未缴纳,已于4月29日向法院提请诉讼。

3、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仍存在一些问题”问题

一是对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清理排查。制定《城厢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对2014年8月以来全区各级各类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以及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62个依法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发现泗华滨溪、肖厝安置房等2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已依据有关规定对项目业主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2015年度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的通知》,对2015年度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是否依法或按核准方式进行招标的情况进行核查,共自查项目24个,发现胜利路南伸工程、延寿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在选择设计单位时未公开招投标,目前,已按照《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启动处罚程序,正在调查取证,将在法律规定时限按时完成处罚。

二是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莆田电商未来城指挥部项目以询价议标替代公开招标的问题。经查,莆田电商未来城指挥部项目预算造价约88.89万元,属于政府投资的未达到国家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小额工程项目,实际工程造价53.98万元,比原造价减少34.91万元。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各项目指挥部汲取教训,完善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制度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顶墩片区、洋西片区等工程项目的设计以会议议定形式直接委托给设计单位的问题。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部署有关问题整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函》:“对建设单位未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但已签订合同的,不再责令改正”规定,已对顶墩片区业主(区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洋西片区业主(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2.2万元、1.3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部分片区改造项目的旧房拆除工程未经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已按照《福建省招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对坂头东片区、泗华滨溪片区、莆田西片区、山牌片区等4个片区改造指挥部分别予以处罚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其中批评教育1人,责令做出书面检查1人。

4、关于“经营性房地产建设市场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经营性房地产和工业厂房进行排查,发现共有天誉首府、骏欧龙盘、恒大御景、洋西电商未来城、信和源华庭、万信星城、泗华滨溪二期、富邦学苑、南兴国贸中心等9个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先行土地平整。经督促整改,天誉首府、骏欧龙盘、恒大御景、洋西电商未来城、信和源华庭、万信星城、泗华滨溪二期等7个项目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富邦学苑、南兴国贸中心等2个项目已停止施工,已对1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制定《莆田市城厢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动工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动工(开工)建设。

二是严把安置房项目资金审核关。组织对2011年至2015年全区92个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工程预算送审总额65674万元,审定额65201万元,审核价高于送审价的项目有20个,其中,19个项目因存在预算编制漏项、工程量少算、计费错误等问题,需要补齐漏项、纠正工程预算,造成项目审核价高于送审价;1个项目因临时增加工程量且工程进度要求急,为加快速度、简化流程,预算编制单位不再重新送审,由审核单位直接调增工程预算,造成项目审核价高于送审价。目前,已根据《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涉及5个项目工程预算编制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预算价误差超过±3%的3家工程造价中介机构予以处罚,共计18317元,已全部上缴财政,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印发《莆田市城厢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预算送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工程造价中介机构按照新的取费标准、信息价,及时修改工程预算,并重新送审,防止出现审核价高于送审价的问题。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定《关于安置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实施方案》,加大审计力量投入,组织开展对城厢区综合商务区肖厝安置房1#—6#楼项目资金审计,目前,已初步完成该项目的审计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对全区8个安置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

5、关于“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购置经济适用房自查工作。经自查,全区共有52名干部申请区属经济适用房,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名,普通干部46名,均符合《莆田市2013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未发现违规申请问题;1名科级干部(区卫计局主任科员吴金世)违规申请市属经济适用房,2015年11月经市住建局研究,认定吴金世违规购置经济适用房,要求其按市场价补齐经济适用房差价款。目前,区住建局已向市住建局提请对吴金世违规购置经济适用房问题进行处理,待市住建局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后,督促吴金世整改到位。今后,区住建局将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意见》,实行申请准入网上审批制度,并纳入市保障性住房审批系统联审,杜绝违规购置经济适用房行为。

二是加大对村居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以及截留、骗取征迁安置补偿款、侵占村财等案件,做到快查快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去年以来,共查处村居社区干部4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省委巡视组通报的霞林街道肖厝村原村支书祁某、龙桥街道龙桥社区原党委书记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堵塞制度漏洞,如,针对农村“三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区农业局出台《加强和规范村委会设立公司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村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

三是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建立“一图双责三查”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五天工作路线图、强化网格治理责任和效能问责、加强日常巡查、现场执法督查和拆后复查等措施,遏制“两违”蔓延势头。截至目前,已组织“两违”执法982次,拆除“两违”建筑1510宗,拆违面积约35.53万平方米;发出限期整改督办单37份43宗。针对省委巡视组通报霞林街道沟头社区居民祈某违建的问题,市纪委已对涉及的1名处级干部(区政府党组成员、华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伟国)进行立案;区纪委已于2015年9月30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给予霞林街道党工委书记陈伟、霞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斌、霞林街道沟头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土地协管员蔡朝阳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霞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蔡腾达行政记过处分;区城管执法局于2016年3月22日向祁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协调霞林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拆除。针对省委巡视组通报在中凯豪园、万辉世纪城,分别有市公安局、人事局、城市规划管理局等部门6名党员干部参与违建至今未拆除问题,区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排查核实,初步查明中凯豪园2号楼2905、2906存在违建行为,已于2016年4月组织拆除;万辉世纪城共排查出违法建设16户,区政府已于2015年11月13日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拆除,目前万辉世纪城“两违”已基本拆除到位。

四是严肃查处充当“黄赌毒”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先后查处了市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原所长许耀珊、副所长郑志尚、副所长吴国兴、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林国新等17人充当“黄赌毒”保护伞的案件;启动“一案双查”,协助市纪委对区公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金国予以责任追究;开展案后警示教育,由区纪委主要领导为区公安分局干警上廉政党课,以案释纪,督促其抓好案后整改工作。区公安分局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面剖析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城厢公安分局集中整治队伍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已查处违纪违法干警4起4人;制定《凤凰山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各娱乐场所“黄赌毒”进行打击,今年以来共查办“黄、赌”治安案件63起,治安拘留136人;侦办“黄、赌”刑事案件11起,刑拘26人,追逃3人,收缴罚没款65万;查处介绍、容留卖淫窝点5个,捣毁赌窝7处,取缔无证经营旅馆10家。

五是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实行征地拆迁项目指挥部法律顾问制度,指导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拆迁。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前的告知、调查、确认程序和报批后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落实征迁事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共办理征迁行政诉讼案件46件,已开庭19件,出庭应诉率100%。同时,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征地工作职责规范征地程序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进依法征迁、和谐征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征迁诉讼案件的败诉率。

(二)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紧盯“四风”异化变种,抓住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采取“网格化”、“点穴式”、“联动式”等监督检查方式,着力整治“四风”问题。去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4人,实名通报曝光11期39起;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15人。

1、关于“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区纪委已给予区水务局局长郑国树、副局长龚勇、总工程师谢玉仙和区交通局局长郑黎明、副局长陈志杰、副局长林建兴等6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款20420元予以收缴。

2、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区政府已责令华亭镇整改到位,对经办人员进行全镇通报批评,责令非陪同人员退回中餐报销金额540元,并上缴镇财政;下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建立“三公”经费网上监管系统,实时监控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按季度在区政府LED、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公车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已责成东海国土所对吴佳洲作出辞退处理,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东海国土所所长林德来予以通报批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推行公车定点集中停放制度,并组织全区134辆公车统一改挂专用号牌。对全区公车实行“四定四查”(定人管理、定人驾驶、定点停放、定点维修,查油卡使用、查“天网”录像、查定点停放、查出车手续),全方位监控公车使用情况,去年以来共查处违规使用管理公车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

4、关于“个别单位涉嫌违规公款娱乐消费”问题

区纪委已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调取2015年4月11日付款方为“城厢区法院”的发票及POS机付款签购单(金额1833元),查到该笔消费为信用卡刷单,持卡人为黄国表(老板,非城厢区法院工作人员)。据黄国表交代,其于2015年4月11日晚在阳光假日大酒店凯撒楼娱乐消费1833元,并用信用卡刷卡消费,但签购单上签署的“城厢区法院”不是其本人签字,自己也没有开具发票。之后,调查组又查阅了城厢区法院2015年1月至8月的所有报销发票凭证,未发现有2015年4月11日付款方为“城厢区法院”消费金额为1833元发票的报销凭证,也未发现金额为1833元的出账记录。据此,建议该问题线索予以办结。

5、关于“少数干部担当意识不够”问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四有干部’”活动,持续抓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区人大、政协紧紧围绕产业转型、民生改善、深化改革、社会治理等工作大局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先后走访挂钩镇(街)325人(次),项目企业45个,协调解决存在问题51个。

三是出台《关于开展“强责任、敢担当、转作风、提升执行力”专项效能督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效能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强化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督查。去年以来共开展效能督查37次,发出通报19期,下发整改通知书82份;效能问责60人次,其中诫勉教育29人次,通报批评19人次,效能告诫12人。率先在全市开发运用重点项目监察管理系统,对全区330个重点项目分级分类进行统一管理,实行在线实时查询、跟踪管理、督促整改等,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问责。

四是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人,因健康原因调整1人,违纪违法免职3人。

五是加强绩效激励和惩处力度,对工作中勇于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予以加分;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予以扣分。针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区农业局8个站、所、办的负责人提出辞职问题,区农业局已采取建立权责清单、加强绩效管理、落实奖惩措施等措施,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是针对解决安置房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已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厢区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城厢区房屋拆迁异地安置工作方案》等文件,探索采取货币化安置与剩余安置房异地安置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拆迁安置模式,多渠道筹措安置房建设资金,协调解决安置房办证难等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安置房在建及完工面积193.876万平方米,拟建未开工面积59.29万平方米,已回迁960户,完成办理总证的项目14个,涉及5209户。

七是针对省委巡视组通报的洋西片区、泗华滨溪一期等安置房项目进度偏慢、被征迁户迟迟不能回迁的问题。目前,洋西片区1-8#楼安置房已回迁完毕,9-14#楼安置房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和验收手续,年内组织回迁;电商未来城洋西安置房于2016年3月26日组织群众签约选房,并启动钻探工作;泗华滨溪一期安置房由于消防、规划验收不合格进行多次整改,在上报市城规委研究后于2016年3月30日组织群众回迁,目前已回迁80户。

八是针对解决“两违”历史遗留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我区已出台《莆田市城厢区“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办法》,并完成对“两违”历史遗留问题的建档工作。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

组织全区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等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2016年1月,已组织全区34名处级干部按照中组部规定要求填报2016年个人有关事项。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存在少报、未报现象”问题

建立健全科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全市率先对11名拟提拨科级干部或转任重要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及公开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认真做好全区处级干部及拟提拨为处级干部的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检查工作。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关于“个别区直单位仍存在干部‘高职低配’”问题

区委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岗位空缺、职数限额、干部职级和岗位等级相匹配”的原则调整配备干部。目前,莆田国际油画城管委会、区委办信息科、区招商局等部门“高职低配”的副科级干部已全部规范调整到位。

2、关于“以‘挂’代‘任’超职数配备党工委副书记”问题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乡镇(街道)只能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的要求进行规范调配,对超职数配备1名副书记的东海镇、灵川镇、霞林街道、凤凰山街道、龙桥街道进行消化调整,采取“实挂”配备,分别调任区直机关任职,不占挂职单位职数,继续挂任镇(街)副书记,协助镇(街)开展工作。对挂职进行总量控制,每个镇(街道)挂职副书记最多不超过2名,明确挂职的时间,挂职届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凤凰山街道4名挂职副书记已免职2名,并调回原单位;保留2名均不占挂职单位职数。下一步,结合镇(街道)班子换届,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镇(街道)只能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的要求进行规范调配。

3、关于“行政编制结构性超编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从源头上控制结构性超编问题,明确区级党群系统、政府系统、镇(街)编制不可混用,仅在全区缺编、系统也缺编的情况下,才给少量的政策性安置。截至目前,全区已消化结构性超编人员40多名。

二是建立实名制管理机制。明确部门或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调配和招录(聘)工作人员时,应事先提出用编计划,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工资审批等事项,要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的原则。

三是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制定《关于做好全区控编制减编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各单位空编使用的统筹,实行计划用编,除按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外,3个街道和政府超编部门杜绝调动进人用编,确保现有编制有序合理使用。

四是结合今年镇(街)换届,逐步消化超编人员,对新配备非领导职务干部,重点放在区一级党群系统和四个镇,政府系统满超编单位及街道不予考虑;镇机关干部的调动要统筹队伍梯次及干部成长成才需要,加强基层锻炼,严格控制,合理流动,做到增减平衡。

4、关于“干部议题会议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时,实行一事一议题,要求每位常委对拟任免人选充分发表意见。加强对区委办、组织部门相关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记录详细规范。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和干部群众的要求仍有差距,必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继续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抓好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的落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并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直至问题解决;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集中的领域,及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深刻剖析省委县(市、区)巡视三组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小见大、由点及面,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与对策,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加强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省委巡视组查办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心中有戒、遵纪守法、廉洁履职。进一步简政放权,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690367;邮政信箱:荔华东大道269号中共城厢区委督查室;电子邮箱:qwdcs2689860@163.com。

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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